黨的十八大全面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構成體系,并作出歷史性的結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創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是保證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永遠跟黨走”不僅厘清了中國的根本政治原則,是政治宣言,更是行動綱領,不僅是哲學命題,更是實踐主題。這是不以任何人意志為轉移的,有其深刻的邏輯必然。從歷史沿革看,中國的革命、建設與改革三個歷史時期,人民法院始終在黨的領導下,履行職能作用;從踐行宗旨看,堅持“以人為本、司法為民”是人民法院的最高標準,而法院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代表國家履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從堅持“三個至上”到“司法為民”,都是為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持國家的長治久安;從屬性看,是通過司法為民來鞏固黨的領導和執政地位。改進對法院工作的領導,推動法院組織體制、運行機制和活動方式等方面,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明確的創新與發展目標,提供了切實的精神與物質保障。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法院執法的能力,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法院工作的領導。這些都為法院的發展開辟了空間、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條件。為有源頭活水來,實踐已經證明并將繼續證明,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有牢固的根基,才有光明的前景。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是保持法院生機與活力的必由之路。加強法院建設,融入中心工作大局,這是法院司法為民最顯著的功能特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和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凝聚了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也是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所在,因此,法院只有切實把工作放到全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去實施,才能有效履職、有所作為;只要積極配合政府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結合起來,凝聚人民群眾的智慧與力量,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才能找準位置,彰顯生機。轉型時期,社會面臨矛盾與困難較之以往更加復雜,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的難度不斷加大,社會公正問題更加突出,要充分發揮法院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穩定的功能與作用,顯然需要法院干警“合力”與“共振”。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是法院理論自信實踐自信的反映。牢牢把握發展是第一要務這一硬道理,全方位地服務經濟建設,使法院建設性功能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把法院的職能優勢轉化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群眾的實踐成果。 堅持開展和諧創建活動,以此作為法院參與創新社會管理的著力點和切入點,堅持用政治智慧和法律的智慧,解決各種復雜的矛盾糾紛和疑難問題,有效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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